若欲有學法令,以吏為師。
故項羽既亡之後,而魯為守節,禮義之國則知。
實際上從漢朝以來,所有的封建統治者,基本上都是施行的『陽儒陰法』,或者是『實法名儒』,就是表面上是採用儒家觀點,實際上卻是法家的手段。 秦坑儒,儒生未因此而絕。 而劉大魁作〖〗,燒秦宮室,火三月不滅』一句,宣稱書是項羽焚燒的。
19法家有政治抱負的三晉法家 一是春秋時代的齊法家,一是戰國時代的三晉法家,前者是與魯儒家互補的,變法思想,總括起來講就是『兼重禮法』。
今聞韓眾去不報,徐巿等費以巨萬計,終不得藥,徒奸利相告日聞。
又从子之徒,素以摈秦为快。
所不去者,医药、卜、筮、种树之书,若有欲学者,以吏为师。
後來,馬谷又被叫做坑儒谷、愍賢鄉。
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統治天下,而用儒家的學說教化百姓。
所焚何書?為何而焚? 最主要的一本是〖〗,因為尚書記載上古聖王的治世理念,而秦始皇自以為『功高三皇,德邁五帝』,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觀念代替上古聖王的治世思想,欲厚今乃焚古。 以丞相王綰為首的一批官吏,請求秦始皇將諸子分封於佔領不久的燕、齊、楚故地為王。 圍繞對待『禮』和『刑』的態度進行了激烈的辯論,其中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晉大地,輕禮義,重刑法,從中華法系第一部成文法典的著者李悝,到『禮法並重、邢德並舉』的荀況,再到『刑過不避大臣,賞善不避匹夫』並且提出權力制約理論的韓非。
13如果從司馬遷20歲開始算起(-147年),距離焚書坑儒(-212年)的時間跨度,不過65年而已。
始皇長子扶蘇諫曰:「天下初定,遠方黔首未集,諸生皆誦法孔子,今上皆重法繩之,臣恐天下不安,唯上察之。
然而,根據我們已經了解得比較多的秦漢法律,特別是近年來出土的大量法律文書來看,死刑沒有活埋處死的律文和案例。
不但沒有坑埋儒生,說他坑埋了四百六十名方士的故事,也是編造的謊言。
[4] 事隔八年之后,到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年),在秦始皇于举行的宫廷大宴上,又发生了一场师古还是师今的争论。
這兩位是讀書人,又不是讀書人。 這段紀事說,秦始皇聽說方士盧生和侯生逃亡以後,大怒說道:「我沒收天下的書籍,將其中沒有用的通通清除。 焚書,是赤裸裸的文化暴行,易於識破,危害有限。
後世には「華徳焚書異同論」において、と比較して焚書坑儒は進歩的な行為だったと主張している。
最終屈打成招,誹謗皇帝罪成立。